关于进行2012年度教师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2/05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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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为深入实施岗位分级聘用制度,2012年教师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将于近期启动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申请应聘上一级岗位的在岗在聘专任教师。
二、工作文件
本次岗位分级聘用工作仍按《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东师党发字[2007]3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执行。
三、教授二、三级岗位限额及申报方式
岗位类别 |
岗位限额 |
教授二级岗位 |
8 |
教授三级岗位 |
在聘教授人数×30%-教授三级岗位在聘人数
(截至2012年11月底) |
教授二级岗位8个,由各学院(部)教授委员会投票后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学校聘用委员会统一评审聘用。
教授三级岗位申报限额可以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方式核定。各学院(部)要严格掌握聘用标准和岗位限额,由教授委员会投票后等额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学校聘用委员会统一评审聘用。
其他岗位由学院(部)教授委员会评审,学校审定。
四、任职年限计算方法
本次分级聘用时,晋级应聘以下各级岗位的任职年限计算方法为:
拟晋升岗位 |
现岗位 |
现岗位任职年限 |
成果统计起始时间 |
教授二级岗位 |
教授三级岗位 |
教授任职年限减6年 |
从任教授第7年开始计算 |
副教授一级岗位 |
副教授二级岗位 |
副教授任职年限减5年 |
从任副教授第6年开始计算 |
讲师一级岗位 |
讲师二级岗位 |
讲师任职年限减4年 |
从任讲师第5年开始计算 |
例如,某教授的任职时间为2000年12月,其教授任职年限为2012.12-2000.12=12年,其教授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为12-6=6年。本次岗位分级聘用,其科(教)研成果统计的起始时间为2006年12月。
五、特殊人选推荐办法
学校特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暂不考虑任职年限,由学院(部)根据其学术成就和学术影响,参照《实施办法》中各级岗位聘用的学术条件,向学校推荐拟聘用的岗位等级。
六、工作要求
1.本次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由各学院(部)聘用工作组统一组织申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不受理教师个人应聘申请;本次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各个环节紧密关联,请各学院(部)务必根据工作日程表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
2.各学院(部)应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本次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使每位教师了解本次聘用工作的内容、程序及时间安排。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聘用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3.请各学院(部)通知本院(部)教师尽快到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最新科研成果登记,以保证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应聘教师需如实填报各种材料,科研成果须上网公示,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请资格。
4.本次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的相关材料及表格请到人事处网站工作专栏下载;请各学院(部)聘用工作组将各个阶段报送的申请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tao0934@nenu.edu.cn。
七、其他
1.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晋级受聘各级岗位的任职时间一律从2012年12月起计算。
2.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聘用工作与教师同时进行。
聘用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 系 人:陶翀 张鲲鹏
联系电话:85098029 85099127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度教师岗位分级聘用工作日程表
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